G234娄底杉山至九仑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2018-09-28

G234娄底杉山至九仑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G234娄底杉山至九仑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作如下解答: 

问题一:招标文件P16页,关于信誉最低要求,“说明: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六、资格审查表”的“(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的附注要求”。第六章,“四”是资格审查表,非“六”,以上描述是否错误,另外信誉的最低要求下面要放的内容难道又要重新放一次第六章资格审查表附注要求的单位营业执照、资质等材料,不应该是放信誉相关的内容吗?请确认。

:招标文件P16页,关于信誉最低要求,“说明: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六、资格审查表”的“(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的附注要求”修改为:“说明:1、若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做否决投标文件处理”。

问题二:招标文件P19页,二、投标人须知正文说明:本“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不加修改地引用了《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其内容详见《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摘录。

2018年版中投标须知第3.5明确指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3.5.2),项目负责人业绩信息(3.5.4)都要求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查询,并截图,否则相关信息及业绩不予认定。而本招标文件P9,3.1.1项的第(6)条关于类似业绩加分的是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设计审批材料或业主证明。

问(1):如果网上能查询,并有截图的,还需提供业绩这些原件吗?因为备案时已交所有的原件审核,如果再重复提交,网上备案就没有意义,就违背了信用系统存在的功能。

:1、招标文件P9,3.1.1项的第(6)条修改如下:符合加分的类似项目业绩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查询到的,须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不到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施工图设计审批材料复印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业绩信息招标文件P17页“说明”第2条修改如下:相应位置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其他证明相关业绩材料。

问(2):如果本项目可以用相关原件替代国家范本中规定的网上截图,那提供的这些原件也至少应该要满足网上备案需要的原件,而备案需要的原件是:中标通知书,合同和设计批复和业主证明材料这四项资料,所以如果可以用原件替代,请明确必须提供这四项资料。而非三项资料,以不违背国家招标范本的要求。

答:见本澄清“问题二”中 第(1)答的内容。

问题三:招标文件P68.投标函中,增值税税率为?是填本单位的增值税税率,还是填什么税率。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招标澄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招标澄清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娄底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