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9

绥宁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本招标项目绥宁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EPC)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经招标人研究决定作如下修改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所有“资格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现修改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二、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所有的“施工范围”,

现修改为:“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三、原招标文件内“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款“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

现修改为:“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四、原招标文件内“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3款“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在   发布澄清和修改的媒介名称   发布。”现修改为:“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s://zj.shaoyang.gov.cn/zj/jsgczbtbglbgs/tbindex.shtml) 发布”。

五、原招标文件内“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款“是否要求投标人代表出席现场开标会:要求,召开开标会议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以上人员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现修改为:要求,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以上人员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技术标暗标部分资料领取时间,现延期至:2021年 8  4 日下午18:00分止(北京时间)。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益,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并做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以上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宁县中医医院

地    址:绥宁县长征路301号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1397391514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驻邵阳市):邵阳市北塔区北江豪庭8栋1层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739-5272299/18075932667/18152827668

异议与建议:0731-84518100

邮    箱:4658986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