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棚户区园艺场片区藤家园安置房地块一建设项目总承包(EPC)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2

绥宁县棚户区园艺场片区滕家园安置房地块一建设项目总承包(EPC)项目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绥宁县棚户区园艺场片区滕家园安置房地块一建设项目总承包(EPC)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经招标人研究决定作如下修改补充。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中“湘建价[2020]58号文”应为:湘建价[2020]56号文

二、报价方式: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要求,并依据发布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地勘资料,按湘建价[2020]56号文及相关解释计价办法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三、招标文件附件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建筑总平面图已重新发布,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建筑总平面图,并以最新发布的建筑总平面图为准。

四、招标文件附件初步设计文件中的方案设计效果图已补充,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五、删除《招标文件》第38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原件与复印件查验标准”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六、《招标文件》内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全部以《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七、关于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应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如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的官网上、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的的官网上、湖南省住建厅2016年元月1日之后发布的建筑市场上无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则应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如提供虚假承诺其中标无效,并报当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2)如投标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则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款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现统一修改为:2021年1 2910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益,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并做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以上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宁县棚户区改造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长征路15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8742804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驻邵阳市): 邵阳市北塔区北江豪庭8栋1层

联系人: 陈先生/陈女士 电话:0739-5271199/ 18075932667/18152827668

邮   箱:709961007@qq.com

异议与建议:0731-84518100

监督机构: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绥宁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39-2570706、0739-232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