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城南片区支十一路、支十二路、支十三路、 宏兴路、紫阳路、七里路道路EPC项目澄清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15

致:各潜在投标人

隆回县城南片区支十一路、支十二路、支十三路、 宏兴路、紫阳路、七里路道路EPC项目招标人对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答复如下(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

1、补充本项目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2、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设计文件内容” 中的描述“正文部分统一采用仿宋字体;除图纸内、表格内、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五号大小的仿宋字体外,其它文字、数字均采用三号仿宋字体;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不设图签,不编页码号”修改为“正文部分统一采用三号仿宋字体;表格内文字采用五号仿宋字体;CAD图纸内的文字及字体不作具体要求,字体大小不作要求;但不得有任何修饰,不设图签,不编页码号。不得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已通过财评,以原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本次答疑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均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邵阳魏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隆回县县政府大院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39-888818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杨女士       

电话:0731-84514358

邮箱:hnzb12@126.com     

招标监管机构: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