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交通一卡通建设运营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31

邵阳市交通一卡通建设运营

项目招标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一、现对邵阳市交通一卡通建设运营项目招标的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第11页,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 注:增加:投标人为银行类或金融类公司的,银行资信证明和银行授信证明不做要求。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1。

2、招标文件第86页,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 2.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应附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需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注:3.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删除以上注2和注3的内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2。

3、招标文件第87页,3-2  授权委托书  注:删除2.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应附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需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3.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删除以上注2和注3的内容,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3。

4、“招标文件第103页,七、项目实施计划(二)项目运营机构组建方案1.项目运营机构组建计划修改为:应说明组建项目运营机构的时间、资金、地点、运营机构章程、负责人、办公地点、运营机构规模、运营机构主要领导成员、项目运营机构履行的职责等。详见本补充公告的附件4。

二、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8年06月15日13:30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18年06月14日16:00时(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邵阳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

地  址:邵阳市西湖路562号

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0739-539513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邵阳分公司地址:邵阳市北塔区北江豪庭8栋1层

联 系 人:陈先生/180 7593 2667            

电话/传真:0739-5272299

异议与建议:0731-84518100

招标监管机构:邵阳市交通运输局

 

 

 

 

 

 

附件1: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建设期内具有不低于项目本金(项目投资估算的25%)的投资能力,具有本项目除项目建设资金外的债务性资金的融资能力;

 2、银行资信证明和银行授信额度符合以下要求;

 1)独立投标人银行资信证明额度:提供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账户余额≥15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银行授信证明:提供由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额度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

 

 

 

注: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融资意向承诺或其他合法渠道融资意向承诺函。

    2投标人为银行类或金融类公司的,银行资信证明和银行授信证明不做要求。

 

 

 

 

 

 

 

 

 

 

 

 

 

 

 

 

 

 

附件2: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

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企业类型: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性别:         年龄:           

职      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替。

2.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3:

3—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资人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替。

 

2.如果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附件4: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1.4项的要求,依照本篇所附的内容认真编制项目实施计划。

  二、由投标人填报的本计划书将作为评标的主要考虑因素。

三、投标人如果中标,应按其在本计划书中的承诺安排各阶段工作的实施,本计划书将作为招标人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项目实施计划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投标人也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和自身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以便能更清楚表述有关内容。

(一)项目投资方案

1. 资金筹措方案

(1)投标人的自有资金情况、拟投入项目运营机构的自有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额度、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

(2)其余建设资金的额度、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

(3)资金筹措的应急预案,详细说明该预案的可行性。

资金筹措方案应根据项目投资需求和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制订,资金来源应可靠、详细、合法、充足、及时、可行,并提供有关融资方的承诺函或融资协议等证明文件。

2. 收益、成本测算及财务分析

投标人应根据其项目实施计划和管理方式,结合资金筹措情况,进行特许经营期内各年度项目成本(费用)测算、直接收益和间接收益的测算,对项目进行财务分析(包括计算项目收益率、项目净现值、投资回收期等财务指标)、风险分析和测算,并在此基础上向招标人提出对于特许经营期的具体要求。收益、成本测算及财务分析的详细表格均应附在投标文件内。

3. 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计划

按建设进度计划,制订出资金到位时间、数额及使用计划表。

4.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

(二)项目运营机构组建方案

1. 项目运营机构组建计划

应说明组建项目运营机构的时间、资金、地点、运营机构章程、负责人、办公地点、运营机构规模、运营机构主要领导成员、项目运营机构履行的职责等。

2. 项目运营机构的机构设置

应说明项目运营机构各部门的设置及相应的职责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