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永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烟标生产线基础配套及消防设施改造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技术服务招标项目 答疑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09

郴州永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烟标生产线基础配套及消防设施改造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技术服务招标项目

答疑公告

各投标人:

郴州永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烟标生产线基础配套及消防设施改造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答疑如下:

1. 招标文件第21 页,(四)评价依据、标准与规范:许多评价依据、标准与规范都过期了。特别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 号)已过期作废,应该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 号)。目前职业卫生划归为卫生健康委管理,卫生健康委沿用原国家安监总局的相关文件(包括90号令)。对照90号令,招标文件的几处与90 号令不符,建议修改,否则有可能导致合同不具法律效力。

应答:(四)评价依据、标准与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 号)已过期作废,更改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 号)。

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是备案还是备查的问题。

应答: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 号)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备查。书面报告的具体格式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

招标文件的4.2.1 条款及第三章技术要求的章节1.5和合同中要求投标人提供“通过专家审查符合项目所在地区级(含区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或备查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肆套及电子版文件。”中所述出具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只需达到项目所在地区级(含区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备查要求,即可视为满足此条款要求。

3.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是否要取得政府部门批复的问题。

应答: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 号)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作过程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备查。书面报告的具体格式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

招标文件的4.2.2 条款及第三章技术要求的章节2.4和合同中的相关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应通过专家审查获得项目所在地区级(含区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须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书肆套及电子版文件。”更改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须经市级以上职业卫生专库的专家评审通过,并提供符合项目所在地区级(含区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备查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书肆套及电子版文件”。

4.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是备案还是备查的问题。

应答: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 号)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其中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在验收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具体格式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另行制定。

招标文件的4.2.3 条款及第三章技术要求的章节3.3和合同中的相关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符合项目所在地区级(含区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的备案或备查要求。须提供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肆套及电子版文件。”中所述出具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只需达到项目所在地区级(含区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备查要求,即可视为满足此条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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