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月路道路工程、杨峰路道路及撇洪渠景观提质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12

银月路道路工程、杨峰路道路及撇洪渠景观提质改造工程监理

本招标项目银月路道路工程、杨峰路道路及撇洪渠景观提质改造工程监理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望发改投[2015]116号文、望发改投[2015]1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湘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银月路道路工程、杨峰路道路及撇洪渠景观提质改造工程监理;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沙市望城区;

 3、项目概况:银月路西起银杉路,东至潇湘北路,长约840m,宽30m;杨峰路西起银杉路,东至潇湘北路,长约583m,宽24m,其中包括断面2*7.0×2.4m撇洪渠箱涵;

4、工程造价:约10800万元;

5、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

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6、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承诺: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要求提供监理服务;

7、招标范围:银月路道路工程及杨峰路道路及撇洪渠景观提质改造工程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具体以工程合同为准);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9、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为270 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等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最低配备为 5 人,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部任职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不得有在监)。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在监情况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中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允许在长沙地区(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包括本项目),不允许有外地(指长沙地区以外的地方)在监项目或作为专业监理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若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在投标文件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中增配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如有)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2月至2017年4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果是退休人员且年龄不超过65岁的,可以提供劳动合同及及退休证原件;

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并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   名: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帐   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银月路杨峰路道路工程监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银月路杨峰路道路工程监理),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文件,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发至邮箱33375609@qq.com,逾时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答疑文件中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如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8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地址: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中心望府路198号政务中心办公楼三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湘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0731-898362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731-8453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