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项目幕墙及泛光照明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22

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项目幕墙及泛光照明设计招标公告

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备案证编号:2014016),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对该项目的幕墙及泛光照明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项目幕墙及泛光照明设计;

1.2 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南湖片区C-01-1地块;

1.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72500m2,主体工程概况一览表如下:建筑层数,塔楼42 层(含裙房),培训中心17层(含裙房),裙房 4层;地下室3层,建筑高度:塔楼 238m(建筑结构顶板高度199.6m),培训中心建筑高度95.4m(结构顶板高度83.4m),裙房建筑高度:28.2米。建筑面积:塔楼及裙房地上95893.4㎡,培训中心地上26771.5㎡,地下室49835.1㎡。建筑类别:一类高层建筑;耐久年限:50年;抗震烈度:6度;耐火等级:一级;

1.4 资金来源:自筹;

1.5 工程造价:设计费约210万元;

1.6 设计周期:中标后30 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80 个日历日完成施工图设计。

1.7招标范围:

1.7.1幕墙设计招标范围: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项目幕墙概念性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配合完成施工图报审、施工招标配合工作及现场施工服务、配合工程验收等工作内容。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项目与幕墙相关且涉及建筑外立面的功能区域(统称为幕墙系统或幕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功能区域:

1、所有的玻璃幕墙及其附属系统(包括保温);

2、所有外立面玻璃系统如铝合金窗、门、旋转门等;

3、所有的金属板及石材幕墙系统;

4、建筑外立面的特色装饰如百叶等;

5、室外金属板吊顶;

6、所有的雨蓬;

7、所有的采光顶系统;

8、所有的钢结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一层门斗、二层和三层礼仪性大堂北面的连廊、裙房屋顶钢架、室内及屋顶的钢楼梯等;

9、建筑外墙清洁及维护系统(擦窗机系统);

10、建筑外立面的标识系统设计;

11、外立面广告灯箱、LED显示屏等。

1.7.2泛光照明设计招标范围: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项目泛光照明概念性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准备工作及现场施工服务,配合工程验收。华融湘江银行营业用房项目所有建筑室外夜景照明设计,含塔楼及裙房、培训中心的所有建筑外立面的夜景照明设计、动画设计、各雨篷(挑檐)及主要出入口的照明设计,以及建筑顶部发光Logo的配电和计量设计,包括对室内照明、入口和景观照明等功能性照明设计的校核。

1.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轻型房屋钢结构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及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拟任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 3月至2017年 5 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提供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2.4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幕墙展开面积为 8万平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幕墙设计业绩和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泛光照明设计的入围设计业绩。业绩的证明资料须提供设计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如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中均未能反映建筑装饰面积的,则投标人还须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

2.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2.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轻型房屋钢结构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其他方必须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1)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三、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03]2号令,2013年修订版)和《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第33号令)等规定制定,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 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4.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4.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2日起(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其他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6月26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概念性方案设计补偿

中标单位概念性方案设计不予补偿,招标人给予评标后排名第二、三名的投标单位进行设计补偿,补偿金额为每个投标单位含税人民币50000元(需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投标人不给予任何费用补偿。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2段199号招标大厦1306房

联 系 人:周小姐 

电话:0731-84530219

邮箱:333756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