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沙运输有限公司原辅料运输服务项目供应商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22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白沙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统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湖南白沙运输有限公司原辅料运输服务项目供应商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人名称:湖南白沙运输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白沙运输有限公司原辅料运输服务项目供应商采购

三、采购编号:0623-1785N3111708

四、采购项目情况:

(一)业务名称及运输线路(区域)、采购周期内预计年运输量:

序号

业务名称

运输线路(区域)

计量单位

采购周期内预计年运输量

1

残次废弃烟

长沙大托仓库(或中意仓库)-浏阳永安复烤厂

车次

运输量的有关预计数据可咨询采购人

2

黄泥嘴仓库-浏阳永安复烤厂

3

长沙卷烟厂—浏阳永安复烤厂

4

株洲淦田仓库—浏阳永安复烤厂

5

长沙大托仓库(或中意仓库)-汉寿正阳化工

6

黄泥嘴仓库-汉寿正阳化工

7

长沙卷烟厂—汉寿正阳化工

8

长沙卷烟厂—黄泥嘴仓库

9

长沙大托仓库(或中意仓库)—黄泥嘴仓库

10

株洲淦田仓库—澧县理昂再生能源

11

长沙大托仓库(中意仓库)—澧县理昂再生能源

12

株洲淦田—长沙—浏阳永安

13

长沙—益阳电厂

14

长沙—汨罗电厂

15

长沙—市内外库

16

长沙—祁东

17

对外合作项目原辅料运输业务

长沙—宝鸡

除烟丝、嘴棒计件外,其余物资计吨

18

长沙—保定

19

长沙—汉中

20

长沙—零陵

21

长沙—南宁

22

长沙—石家庄

23

长沙-张家口

24

长沙-延安

25

长沙-四平

26

长沙-郴州

27

长沙—许昌

28

长沙—吴忠

29

郴州—宝鸡

30

郴州—汉中

31

郴州-零陵

32

郴州—石家庄

33

长沙-贵州毕节

34

长沙-贵州贵定

35

长沙-山东青州

36

长沙—滕州

37

长沙—什邡

38

长沙-常德

39

长沙-漯河

 

  备注:采购人拥有上述运输区域(线路)的最终解释权。

1、预计采购周期:以采购人与中标候选人正式签订合同明确的参运时间为起始时间至2019年6月30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投标人具体运输数量按采购人每期每批具体调度的数量执行,采购人保留调整采购周期和运输数量的权利。采购周期内,如遇运输货物及线路、数量或运输要求方面发生较大调整,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重新采购。

(二)运输时间、地点和数量:

1、运输时间: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按采购人具体调度要求准时安全执行。

2、运输线路: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按采购人采购时明确的线路执行;采购人遇运力紧张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整合运力并改变线路时,投标人应按采购人具体调度的线路准时安全执行。临时调整线路的替补供应商即成为原供应商的备选供应商,调整线路后的结算价格以原供应商中标时确定的该线路的中标价格为准。

3、运输数量:投标人具体运输数量以采购人每期每批具体调度的数量为准。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组织,是具有运输经营资质并有良好服务能力的货物运输企业。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已变更或换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查验投标人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原件或追加实收资本的附加审计报告原件,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一年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产权自有(查验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固定资产——运输车辆明细表” 注册会计师执行商定程序报告,加盖会计师事务所骑缝章,格式见附件14)具有密封条件符合原辅料运输的厢式货物营运车辆台数不得低于50台。

投标人单台厢式货物营运车辆的已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以2017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拖挂车以牵引车使用年限为准),核定装载质量2吨(含)以上、8吨以下货物营运车辆数量不超过5台,其他均须为8吨(含)以上货物营运车辆。

5、投标人须提供产权自有厢式货物营运车辆清单原件(格式见附件6)和相应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原件,及交警车管部门提供的投标人法人单位车辆信息清单(加盖交警车管部门公章),每台运输车辆必须至少配一名驾驶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和与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证(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与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复印件)。

6、投标人必须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及货运车辆停放场所(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原件进行查验)。

7、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合格证明材料原件)。

8、投标人必须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该账户和账号为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9、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布的投标人《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原件,并加盖基本开户银行公章。

10、投标人必须提交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守法诚信承诺书》、《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基本信息登记表》电子版本和《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原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满足资质要求或响应提供的资质资料不齐全均视为不响应本次采购的要求而被采购人拒绝。

六、采购文件的购买:

1、时间:2017年6月21日起至2017年6月26日每天8:00~11:30至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305室。

3、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8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4、要求:

(1)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存一套复印件),或以本公司汇款购买采购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填写投标报名表,投标人在报名表中明确填写参与投标的标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7月14日9:00(北京时间),采购人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相应开标室。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投标人须分标段提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本。中标人在公示期结束后须向交易中心提供一份投标文件副本。投标人以U盘形式提供电子文本。投标人须密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密封材料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以及在开标日和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的说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须逐页编写页码。

4、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招标代理公司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邮政编码:410019

电话:0731-84555826                       传真:0731-84556716

联系人:罗  亮   温淑芳                   邮箱:hnzb11@163.com

 九、采购人年运输量有关预计数据咨询

联系人:张宏波                            电话:0731-85516888转15294/15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