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环湖修复及环湖绿道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溪湖环湖修复及环湖绿道工程已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湘新发改投[2021]1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 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溪湖环湖修复及环湖绿道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梅溪湖国际新城一期

2.3项目概况:梅溪湖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一期,本项目设计范围为梅溪湖及东湖泊环湖绿地,全长约12千米,面积约45公顷,如设计过程中需对驳岸、周边地块退让等区域进行整体提升,可适当调整设计范围。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环湖智慧绿道(含水上绿道)建设,驿站建设,环湖重要景点(节点)建设,环湖铺装、栏杆及小品设施修复及改造,现有公园管理服务用房(环湖小品)改造,环湖基础亮化,完善监控及广播等强弱电系统,完善公园标识系统、直饮水系统、城市家及服务设施等,优化植物空间,提升梅溪湖环湖公园景观品质。总投资估算约以 12150 万元,概算建安费约 10350 万元。

2.4服务期限:110个工作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编制;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相应阶段的估算、设计概算编制;

其他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任务书》为准。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  /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三项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2勘察资质:满足下列勘察资质条件之一: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⑤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内(2022_1 14 日起)不少于1个(1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一项,两项业绩要求如下:

(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或风景园林工程勘察业绩和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业绩。

上述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

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内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或风景园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包含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投标人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如为联合体业绩的,仅计算牵头单位的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1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

2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3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4)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要求:应具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牵头单位)名称一致,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时,其他主要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1)勘察负责人(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在有效期内);

2)咨询负责人(由承担可研编制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7其他要求:

1)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咨询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拟任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咨询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114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hnxjxq.hunan.gov.cn/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210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9.3 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86

9.4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9.5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 1177 号湘江集团大厦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731-818687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项目负责人:高运保、罗亮

联系电话:0731-8455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