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临时用电设备观摩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0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统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安全生产标准化临时用电设备观摩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安全生产标准化临时用电设备观摩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0623-2175N3105204

四、招标项目情况

4.1项目背景:针对当前部分建筑施工工地临时用电设备不规范的问题,通过在全省打造安全生产标准化临时用电设备观摩基地并组织参保建筑施工项目相关人员进行观摩的方式,规范临时用电设备配备和使用,降低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发生率,切实提高住建安责险事故预防风控能力和水平。

(具体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2项目服务周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临时用电观摩设备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如果出现需求变更或者其他相关事项,则相应交付时间由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协商确定。

4.3 项目规模:全省共124个观摩基地,本项目采购预算合计为317.58万元

4.4 项目入围家数:3家。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组织;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能力;具有完善的服务机构、设备设施和人员;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务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六、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3、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以上资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原件一致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2021年12月 10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每天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15楼1509室)。

3、购买采购文件的要求:授权代表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②授权代表在投标公司三个月以上的社保交纳证明③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截图打印件进行报名,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请至少于开标前一周告知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以维护投标人诚信经营声誉,同时便于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标活动。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址

1、时间:2021年12月30日9:00(北京时间)

2、地址: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十二楼相应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167号

3、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5、联系人:刘鼎、易伟强                  

6、电话:0731-84516475                 

7、邮箱:hnzb0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