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ATM监控维保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7

 2021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ATM监控维保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磋商邀请公告

 

2021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 2021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ATM监控维保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委托代理编号(0623-2175N3624063)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1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ATM监控维保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2.2  服务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限: 365天

2.4  项目预算:20万元整(含社会保险,税金等)

2.5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为20万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有相关证照,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有相关证照,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2 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3 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登记备案证书》;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磋商保证金

5.1 磋商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小写:¥2000元),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磋商保证金托管账户。

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账号:2000544001

5.2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 2021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ATM监控维保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 2021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ATM监控维保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磋商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至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  购买/发放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2  投标人电汇购买磋商文件,请将电汇底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42224087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查收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

6.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6.4  购买磋商文件支持银行转账或网上电子支付(转账时需注明项目简称即“XX项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请将购买磋商文件款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衡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帐号:26610078801000000717

(该账号只接受标书款,请勿将磋商保证金汇至该账号)  

7.响应文件递交

7.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3日09:00(北京时间)

7.2 递交响应文件: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丰越大厦2301室

7.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邀请发布《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官网》。

9.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邮政大院(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30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877341352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衡阳分公司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丰越大厦2301室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5874780583  

电子邮件:3422240873@qq.com

异议与建议电话:0731-8451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