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湖环湖初雨及溢流污染控制(二期)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7

梅溪湖环湖初雨及溢流污染控制(二期)工程监理项目征集公告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梅溪湖环湖初雨及溢流污染控制(二期)工程监理项目进行招标,现发布征集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梅溪湖环湖初雨及溢流污染控制(二期)工程监理项目

2、项目地点:梅溪湖片区龙王港梅溪湖段

3、建设规模:本次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包括梅溪湖北岸环湖路新建约3.7km的d1000-d1200污水管,对现状7处雨水净化区提质增效及环湖路市政排水管道清淤,对管网埋设的相关道路进行破除恢复等,以满足梅溪湖北岸污水系统远期使用要求,进一步控制入湖污染。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排水工程、顶管工程、清淤工程、管线保护、土石方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通疏导等总承包。本项目采购预算约为99.61万元。

4、上限值:折扣率上限值为100%。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监理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直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及配套设备安装等全过程监理。

7、服务期限: 本工程监理期限从工程开工起至监理服务范围内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项目施工建设期为360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315日历天。

二、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根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讲话精神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在疫情期间及恢复生产期间不要求供应商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

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换发新证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已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换发新证的,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特定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 1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3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招标阶段配备 1 人)应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监理员1人。

3.5拟任本次投标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6 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含给水排水工程)或者单独给水排水工程监理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2021年7月23日起至2021年7月27日止,每天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2. 报名地点:长沙市湘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305室

3. 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报名的单位由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审查办法

1、审查方式:对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2、入围方式: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与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理类供应商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单位进行随机抽取,确定6家监理单位入围。

3、审查时间及地点

3.1递交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21 072916:00(北京时间),过时不予受理。

3.2审查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湘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四评标室)

3.3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审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审查时须提供的资料(或证书)

(1)报名单位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报名单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3)报名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单位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报名单位须提供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6)报名单位须提供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7)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8)拟任总监代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如有)

(9)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0)不接受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拟任本次投标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获取

凡入围的单位凭入围通知书至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湘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305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湘江集团官网

七、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湘江集团大厦(即原金茂广场南塔)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31-818687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305室

联 系 人:高运保、罗 亮、温淑芳

电    话:0731-84555826、84556716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报名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反面)

 

 

报名单位: (全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报名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报名、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反面)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反面)

 

 

报名单位:(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