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路-新开铺路提质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23

书院路-新开铺路道路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书院路-新开铺路道路品质提升工程设计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20】94号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书院路-新开铺路道路品质提升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书院路(西湖路~赤岭路),新开铺路(赤岭路~绕城高速)

2.3  项目规模:书院路(西湖路~赤岭路) 全长4.0KM, 新开铺路(赤岭路~绕城高速)全长7.3KM ,总长11.3KM,均为城市主干道。

2.4  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额约为2.3亿元,建安费约为1.9亿元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设计周期:设计周期为5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1)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召开可研评审会;

(2)工可报告获得批复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会,初步设计概算);

(3)初步设计获批后15日历天内提交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须在10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和图审工作;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5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2.7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前期咨询(包含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相应阶段的估算、设计概算编制等;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边坡挡墙、桥梁、涵洞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地下综合管线布置工程、相关配套设施等。②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及图审、本项目内及红线周边危大工程专项设计、施工招标、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验收等配合工作);③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服务工作;④其它设计内容和全过程服务工作。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7年版)的设计编制深度,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9  其    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或“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企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9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提质改造类设计项目业绩。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资格。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2020年2月24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必须以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委托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

(5)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书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7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批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中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的,可提供业主证明原件作为补充资料,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方可加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等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5.2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 10月2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10月30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9  00 分,地点为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CSGCTF格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9.2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9.3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政府二办公楼8楼南

联系人:刘庆平

电  话:0731-886659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聂毅、杨乐、邱世龙

电话:0731-84514218

E-mail:hnzb12@163q.com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731-8489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