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御江山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梦想御江山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湖南湘江新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2020]05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御江山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沙市御江山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梦想御江山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岳麓区洋湖街道,东邻潭州大道,南邻清风南路。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13.4万方,总容积率2.1,地上建筑面积约28.1万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8万平米,总体建筑面积约34.9万平米。项目业态主要为小高层、洋房或叠拼住宅、商业性质的租赁住房和公寓,地下室和配套商业、幼儿园及服务型用房等。

2.4工程投资估算:本项目建安工程估算金额约为9.5亿元。

2.5计划服务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驻场服务期:37个服务月,暂定从202012开始起计。其中,全过程造价咨询驻场服务期:37个月,计划开始服务日期:2020121日,计划完成服务日期:20231230日(含延期免费服务三个月)。

监理服务期:34个月,计划开始服务日期:2020121日,计划完成服务日期:2023930日(含延期免费服务三个月)。

驻场开始时间以发包方正式通知开始驻场时间为准。

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开始计算。服务期的具体要求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2.6.1工程监理服务:按发包人确认的梦想御江山项目范围内(包含红线外附属工程及示范区)建设阶段全过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桩基础、主体建安工程(含装配式安装工程)、土建粗装修、人防工程、总图(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电气、消防、弱电智能化、空调通风、设备安装、园林景观及红线内外挡墙及其他附属工程等)、装修工程等相关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及档案资料等全过程监理工作,自项目启动开始至本工程竣工交付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工作。以及负责协调与工程有关的参建单位(包括业主、施工、设计、勘察),并协助业主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包括质检、安检、造价、档案、环保、消防、人防、建设、计划、规划、计监等部门)与本工程有关事项等相关服务内容。保修阶段,以发包人为主导,咨询人可不驻现场,涉及监理及造价事务及责任时,咨询人必须派相关人员到场。

2.6.2造价咨询服务:按发包人确认的梦想御江山项目范围内(包含红线外附属工程及示范区)建设阶段全过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除外)、桩基础、主体建安工程(含装配式安装工程)、土建粗装修、人防工程、总图(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电气、消防、弱电智能化、空调通风、设备安装、园林景观及红线内外挡墙及其他附属工程等)、装修工程等相关工程的甲供材料设备在实施过程中的设计方案经济测算、预结算的编制审核、图纸的测算分析、动态成本分析、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清单的编制(不含epc模拟清单编制)、招标答疑、清标、评标、过程跟踪、预算的分解、对施工单位预算的对比分析、发包人供材计划的审核、材料价格的审核、发包人施工合同的审核、发包人分包工程的审核、设计变更估算、施工过程签证审核、节点报量审核、重新计量、结算的审核以及配合审计、保修索赔、收发资料建立台账并定期提交等全过程的造价咨询管理以及发包人提出的其它要求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以上具体内容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的所有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已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1.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1.4绩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成员)近三年(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一项,两项业绩要求如下:

1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工程监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理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2)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包含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内容)。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如为独立投标人,本项业绩应为独立投标人独立承担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两项服务内容;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可为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一方独立承担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两项服务内容,也可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依据分工承担工程监理或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之一。

类似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1)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2)造价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或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3))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4)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3.1.5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联合体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可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委派)

(1)项目负责人(兼监理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关键岗位人员;并同时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拟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名称一致,并同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须在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7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关键岗位人员。

(4)拟任本项目施工期驻现场的造价咨询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备为3人,其中驻现场负责人1人、驻现场土建工程师1人、驻现场安装工程师1人;拟任驻现场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建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建专业),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咨询单位)名称一致。

 (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兼监理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造价负责人、驻现场的造价咨询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兼监理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造价负责人、驻现场的造价咨询专业技术人员均不能为同一人。

3.1.6财务要求:不作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2.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依据廉洁和作风建设承诺书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102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hnxjxq.hunan.gov.c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等其他资料。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 投标保证

本项目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1118 9 0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hnxjxq.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9.项目监管部门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联系电话:0731-88799638

10.其他

10.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10.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御江山置业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湘江集团大厦(即原金茂广场南塔)

联 系 人:胡先生

    话:0731-818687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罗先生、高先生

    话:0731-84555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