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中心医院检验科医疗实验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20

受衡阳市中心医院的委托,本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所需医疗设备采购及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衡财采计【2018】010055-1

委托代理编号:0623-1871N1108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中心医院检验科医疗实验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八章内容)

三、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投标人须分包投标,评标委员会分包评定中标单位。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台/套)

采购预算单价
(万元)

采购预算
(万元)

每包预算
(万元)

包1

全自动酶免分析仪加样系统

1

125

125

125

包2

全自动酶标分析仪

1

155

155

155

包4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200

200

340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140

140

注:以上所有设备分包中标,每包内容不予拆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认可表)复印件;

2.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原件(仅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提供);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17日起至2018年08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八部(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403室)

(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8年09月07日上午09:00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旁蒸德大厦)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衡阳市中心医院

联 系 人:曾主任

电    话:0734—827587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李 洋  鄢文杰  唐颗

电    话:0731-84515677

传    真:0731-84558977

邮    箱:hnzb8@126.com

 

投诉受理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静

联系电话:0734-8867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