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畔雅苑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30

湖畔雅苑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畔雅苑项目已经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2020】1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南省高速通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湖畔雅苑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畔雅苑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2、委托代理编号:0623-2175N1606014

3、采购项目情况与需求:湖畔雅苑项目位于浏阳市经开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项目临鲤鱼塘水库建设,以高层住宅为主,且需配建相应的幼儿园及商业设施。本次采购内容包括:用电报装、工程前期勘察和设计、1250KVA箱式铜芯变压器(含计量、无功补偿、低压配出开关)1台及配套电缆等设施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同招标控制价):498434.62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基本资格条件内容中涉及的“近三个月”指“2020年10月-2021年2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3月 30 日起至2021年4月 7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六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408室),现场办理购买磋商文件手续。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 2021   30  日起至  2021   4 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 4  9   09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2楼开标大厅)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湖南省高速通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3107325118

地    址:长沙市浏阳市康宁路319号

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731-84511088

账户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长沙银行南城支行

银行帐号: 8002 6992 0309 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