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用爆珠采购及服务项目(2021年1月—2021年12月)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用爆珠采购及服务项目(2021年1月—2021年12月)(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烟用爆珠采购及服务项目(2021年1月—2021年12月)(设备(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货物名称、规格、控制价、数量、金额:

招标周期内烟用爆珠烟草本香爆珠(小)预计采购数量共计20020公斤,招标周期内预计采购金额(不含税)共计2735.13万元,招标控制价(不含税)1366.20元/公斤。

注: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的所有规格或系列完全响应。

2.2预计采购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投标人具体供货规格及数量按招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每期每批下达的采购订单确定的规格、数量执行,以实际结算为准。在本项目招标周期内,如某系列或规格招标货物有改动,但其制作工艺、原料、用料标准等方面未发生变化时,仍由该系列或规格的入围供应商试验通过后供应,不另行招标;采购周期内,如采购货物在原料及工艺等方面有较大调整,或者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发生较大改变,需要调整价格的,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重新招标,也可组织该系列或规格的入围供应商通过谈判确定新的价格及供货事宜,如该系列或规格的入围供应商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可组织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通过谈判确定新的价格及供货事宜。

2.3供货时间、地点和数量:

2.3.1供货时间: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分期分批供货。

2.3.2供货地点: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分期分批送货,交货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省(市):湖南省长沙市、常德市、郴州市、永州市、吉林省四平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2.3.3供货规格及数量:投标人具体供货规格及数量按招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每期每批下达的采购订单确定的规格、数量执行。(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生产卷烟用爆珠、具有良好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以来至少一份生产类似货物的卫生检验、安全性检验(铅(Pb)、砷(As)、邻苯二甲酸酯类等)结果合格的报告,本项目类似货物是指烟用爆珠类货物;(3.3条款不适用本项目)(提供产品及主要原材料安全性检测报告的要求:投标人通过招标人技术中心质量安全检测能力认证的,可提供产品及主要原材料质量安全重点指标的自检报告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及主要原材料质量安全性指标合格检验报告;投标人未通过招标人技术中心质量安全检测能力认证的,须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及主要原材料质量安全性指标合格检验报告。出具检验报告的第三方机构必须为以下机构之一: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各省级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 、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含分公司)、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允许外购除外,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主要设备、材料授权要求)。

3.4  其他要求:(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

(2)、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0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但相应的评分不计分。)

(3)、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无不良记录

(4)、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②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③如投标人投标前发生名称变更,而其他相关资料正在办理变更手续时,投标人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资质及业绩等有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起,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或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潜在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合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4日上午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ggzy.hunan.gov.cn/tpbidder/gcjsLogi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2月4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_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Ⅱ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其他

9.1根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程序》,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2)国家烟草专卖局通知的被行业其他直属单位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参照该名单发布单位禁入期规定。

(3)被列入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目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4)被认定存在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行贿数额巨大或者向公司多个单位、多名干部职工行贿等情节特别严重的,列入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

9.2对未被国家局公布、通知,或未被湖南中烟认定的有不良行为且未被采取禁入措施的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近3年来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上述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行贿认定金额/行贿行为发生期限(以开标日时间为准)

100万元以内/近1年

100(含)—500万元/近2年

500万元及以上/近3年

10.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处(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8999104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部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3段188号

联系人:李宏煜

电话:0731-8509827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项目负责人:曾君、周峰、熊慧敏

电话:0731-84556896

邮箱:hnzb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