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事故分析鉴定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事故分析鉴定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以应急函〔2018〕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验室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事故分析鉴定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

2.2 工程概况:本项目属于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事故分析鉴定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中的改造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是根据煤矿行业的事故分析鉴定需求,对现有的矿山安全实验室等实验场地进行功能区划分、调整实验室布置,并对消防系统、通排风系统、废气废水处理系统、实验室环境条件控制(温湿度、压力)系统进行功能改造。对部分实验室进行噪声、防尘处理,使试验室环境条件符合实验条件要求,试验废气废水等符合环保要求。项目利用安全技术中心现有的两栋建筑:北栋和厂房。

2.3 规模:北栋的总建筑面积3960m2。原第三层为办公区(面积990m2)保持不变以外,其余第一、二、四层为实验区(面积2970m2)。按实验室标准进行设计,保留该建筑大部分的布置划分、疏散楼梯及卫生间位置。少部分实验室根据需要,中间位置合理规划,利用双层玻璃隔断做分割。厂房改造设计为矿山电气设备综合实验室,总建筑面积1210m2。个别实验用房使用过程中会产生高温,该实验用房在具体改造时则采用砖砌墙体进行分割,经处理后以达到隔热防火的作用。工程总造价约362万元。

2.4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云经济开发区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事故分析鉴定中心实验室)

2.5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20 天(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有关建筑、装修及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建设部第80号令)。

2.8 招标范围: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事故分析鉴定中心实验室改造工程包含北栋实验室和厂房的电气、给排水、通风、装饰、消防改造工程,厂房钢结构等改造工程,北栋实验室的废水处理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包含实验室相关工程施工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项要求。

3.6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8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602室持单位介绍信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2楼开标室(具体见当日12楼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5.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招标网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云经济开发区

邮    编:410118

联 系 人:李令德

电    话:0731-86207066  

传    真:0731-85676412     

电子邮件:5505917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邮    编: 410000

联 系 人: 张妍、刘斌 

电    话: 0731-84512644

传    真: 0731-84552714

电子邮件: hnzb1@126.com                      

网    址: www.hnbidding.com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