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2016年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6-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南县2016年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已由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招  [2017]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衡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南县2016年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南县泉溪镇、廖田镇。

2.3 建设规模:工程招标金额约1664万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标段。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含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造价约367万元,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第二标段:工程造价约450万元,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第三标段:工程造价约437万元,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第四标段:工程造价约410万元,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分4个标段,一个投标单位只能获得本工程项目其中一个标段的机会。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人民币捌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报名截止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名称:衡南县招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

开 户 行:建行湖南省衡阳市衡南支行

帐    号:4300 1558 3640 5250 1963

注    明:   (项目名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至衡南县建设工程网络信息咨询服务中心(衡南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二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资质证书副本(若可通过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⑤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二代身份证;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二代身份证;拟任施工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二代身份证,其中安全员还需提供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名单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⑥拟任本项目人员社保证明资料(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查询单位必须盖社保部门公章,缴费有效时间段为近6个月(2016年12月-2017年5月份);

⑦公告之日起出具的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⑧经招标人确认的诚信承诺书原件。(诚信承诺书格式附后,须法定代表人现场亲笔签署)。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图纸清单5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湖南省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湖南省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南县招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电话:0734-8550062。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衡南县云集镇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37893519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洪剑雄  王胜利

联系电话:0731-84514487

传    真:0731-84514487


 

 

诚信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参加                             工程施工投标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衡南县建筑市场。

    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提供伪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

    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等;

    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擅自施工;

    5、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

    6、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

    7、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8、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9、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10、不谎报、瞒报、延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11、及时准确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报表

    1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技术责任人常驻工地,相关专(执)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应执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

    13、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14、在报名过程中,不得因自身资料或证件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而无理取闹。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同意招标人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投标人(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