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3-2024年)绥宁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8

 

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3-2024年)绥宁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3-2024年)绥宁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批文:湘自资函【2022】82号文件,项目业主为绥宁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长铺镇、长铺乡、武阳镇、红岩镇、李熙桥镇、唐家坊镇、金屋塘镇七个乡镇等矿山地形地貌景观修复工程,矿山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程,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 1011.18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资金按相关规定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3-2024年)绥宁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2.2 建设地点:绥宁县

2.3 建设规模: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3-2024年)绥宁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长铺镇、长铺乡、武阳镇、红岩镇、李熙桥镇、唐家坊镇、金屋塘镇七个乡镇等矿山地形地貌景观修复工程,矿山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程,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总投资为 1011.18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备注

一标段

长铺镇、长铺乡

修复图斑18个,面积19.99公顷,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7.00

 

二标段

武阳镇、红岩镇

修复图斑14个,面积13.20公顷,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71.00

 

三标段

李熙桥镇

修复图斑16个,面积15.66公顷,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38.12

 

四标段

唐家坊镇、金屋塘镇

修复图斑13个,面积14.45公顷,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155.06

 

 

 

注:投标人只允许就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3-2024年)绥宁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至标段]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

2.4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 年第 279 号) 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 年 4 月 23 日修正版)及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3-2024年)绥宁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长铺镇、长铺乡、武阳镇、红岩镇、李熙桥镇、唐家坊镇、金屋塘镇七个乡镇等矿山地形地貌景观修复工程,矿山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程,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投标人只允许就湘桂岩溶地(湖南沅江、资江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2023-2024年)绥宁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一至四标段]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即拟任本项的项目经理) 为矿山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 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3  3  8   日至 2023  3  月 13  日止 23:59 分 (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从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shaoyang.gov.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本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 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6.3 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 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包括但不限于文 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3  3    29  日 09  30 分 (北京时间) , 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地点: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 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屏幕。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其它

各潜在投标人于 2023  3  月  8   日至 2023  3  月  13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5: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以不记名的形式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邵阳市北塔区北江豪庭8栋一层(招标二部))领取本项目技术标暗标资料 (逾期不予办理),资料费售价600 元/套,售后不退。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绥宁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 0739-2321617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邵阳市绥宁县中团路6号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51809826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彬

地  址:邵阳市北塔区北江豪庭8栋一层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739-5271199\18152827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