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医院(天心阁院区)门诊楼大厅北向大门 提质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08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长沙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湖南省人民医院(天心阁院区)门诊楼大厅北向大门提质改造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湖南省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为门诊楼大门外移,并对其受到影响的原有天棚、地面、墙面及机电系统进行了整体提质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南省人民医院(天心阁院区)门诊楼大厅北向大门提质改造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湖南省人民医院(天心阁院区)门诊楼大厅北向大门提质改造项目(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适用于施工单位)处于有效期内或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适用于设计单位)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2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拟任的施工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职称证除外)。

5、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低于湘建建[2020]208 号文的要求配备,本次评审阶段仅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进行评审,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无在建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数量、类别和资格条件的配备实行承诺制,投标时不需提供具体名单和资格条件资料。

6、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hunanjz.com)”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7、拟任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联合体组成各方可以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条件由联合体各方加总满足即可,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独立法人。
  2.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 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 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10、其他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6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1 年 06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需项目负责人)在上述时间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证件或资料原件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未提供原件的,其复印件应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3)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5)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6)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7)联合体协议(如有的话);上述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验原件留加盖单位红色原始印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逾期不予办理。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6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十二楼开标室(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199 号招标大厦)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6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十二楼开标室(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199 号招标大厦)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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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省人民医院纪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人民医院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 61 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36073152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 199 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 李伟 谭娜

电    话: 0731-84530088

电子邮件: 29872303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