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文化馆、图书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三馆)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31宁远县文化馆、图书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三馆)建设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宁远县文化馆、图书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三馆)建设项目EPC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宁发改审批[2020]42号 ,项目业主为 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文化馆、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三官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3288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为 12400万元 ,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和县财政统筹资金 。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宁远县文化馆、图书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三馆)建设项目EPC ;
1.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舜帝南路延伸段;
1.2.3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文化馆、图书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3288平方米,招标项目总投资约为12400万元。
1.3 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天内完成建筑部分施工图设计及二次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
建设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
1.4 招标范围及质量要求: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见招标人提供的控制价所包含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4.1 设计:设计文本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符合招标方和图审要求。对初步设计资料复核、补充完善和优化;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含二次装修),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电气、暖通、消防、给排水、人防等,按产品交付标准要求的公共部分装修装饰、室外工程(含道路与综合管网)、供配电、景观绿化、照明设计及配合二次深化设计(如外墙、门窗、玻璃幕墙、雨棚钢结构的深化设计)等;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调整和变更;参与设计交底、验槽及验收;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相关设计工作。
1.4.2 施工:项目预算经招标方审批同意后,中标方可组织施工,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4.3 采购:采购前,中标方需及时提供所有采购项目预算,报招标方审批后方可采购,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工程交付标准。
1.5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
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 资格□ 职称(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下同)、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下同)。
2.3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 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2.5 本次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2.7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03 月 31日(北京时间,下同)起至 2021 年 04 月 08 日,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网络下载的与书面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zcity.gov.cn/)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05月0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到会人员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施工企业的拟任项目经理)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和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宁远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宁远县住建局 ,电话 0746-7225211 。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远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地 址: 宁远县印山路98号 ;
联 系 人: 欧阳建中 ;
电 话: 18207461691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永州分公司): 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29号中亚家园802室 ;
联 系 人: 徐凯 ;
电 话: 13487489125/0746-8471168 ;
异议与建议: 0731-84518100 ;
电子邮箱: hnszyz116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