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家园(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小企业家园(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璧发改〔2020〕228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二期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璧山高新区站前片区E16-1、E16-2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83765.8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工业用房、配套建筑,车库及设备用房,道路及硬质铺装,室外综合管网、变配电及污水处理等设施。

2.3 本项目实行总额控制,即总投资控制额为49479.446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投资控制额为:128.636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投资控制额为:49350.81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 EPC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施工(土建、安装、管网、附属设施、绿化等)、竣工验收等直至交付使用。其中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施工阶段的所有施工图范围内和招标人要求新增的非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和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2.4.2电梯采购及安装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2.4.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计划工期:总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施工工期:6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还应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最多为2个,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3.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3.3.3.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并满足1.4.1条资格条件中的相应要求。

3.3.4.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3.5.联合体未划分专业分工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施工资质;联合体划分了专业分工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设计、施工资质。

3.3.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3月5日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网站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21年3月30日10时00分开始受理,2021年3月30日11时00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新行政服务中心A区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8号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

联系人:付红宇                                 联系人:傅浩洋

电话:15823953198                        电话:0731-84518100、17623387201

                                                        异议与建议:0731-8451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