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大道供水主管线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01

洞庭大道供水主管线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庭大道供水主管线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审【2020】14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岳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洞庭大道供水主管线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建设地点:岳阳市洞庭大道、开发中路。

2.3规模:本项目为洞庭大道、开发中路、湘北大道供水主管线迁改工程,改建供水主管网7950m(DN1200球墨铸铁管6920m,DN1200钢管210m,DN800钢管820m,其中开发中路(制药厂-洞庭大道)长1610米、洞庭大道北段(开发中路一琵琶王立交桥)管道长4770米、洞庭大道南段管道(琵琶王立交桥岳阳大道)长1570米,湘北大道800米主管线改造,改造管径DN1000。其中跨岳纺桥有暂估价为800万元的工程量为涉铁工程。工程总投资6647.84万元。

2.4工期要求:本项目总承包工期1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2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1)设计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采购部分(含安装、调试)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3)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分阶段一次性验收合格。湘北大道800米主管线改造,应同时符合涉铁工程的相关要求。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施工图未做),投标人根据初步设计文本完成后续相关工作。具体范围如下: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根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预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采购部分: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范围内的采购内容,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施工图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事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人员无在建项目。

3.5投标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且没有被限制投标,否则本次投标无效;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本次投标无效;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经双方协商确定,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评标办法

本项目参照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湘建监督〔2017〕76 号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12:00前(北京时间)。(咨询电话:0730-2966626)

5.3缴纳方式: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

(1)电子保函

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7日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2)纸质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①使用纸质保函的,需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7日17时00分前选定纸质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②将开具好的纸质保函原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供评标委员会核验。

(3)以现金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yueyang.gov.cn/)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3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及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0-8216835。

10.其它

10.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参照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TF”格式投标文件。

10.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2020年12月31日09时30分-2020年12月31日10时00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络平台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开标签到解密”中进行投标人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不参与投标竞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3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上传有误、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将视为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投标补偿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11.2为加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按岳发改[2012]367号《关于印发<岳阳市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暨指纹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岳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30-291520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岳阳分公司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西223号通海大楼九楼

岳阳分公司联系人:沈明星、姚翔           

岳阳分公司电话:0730-8358618

异议与建议:0731-8451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