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提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24

辰溪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提标及附属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辰溪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提标及附属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辰溪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提标及附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辰发改环资【2019】5号;关于调整辰溪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提标及附属工程项目的批复、辰发改环资【2020】10号,项目业主为湖南合源水务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建(构)筑物主要包括预处理(细格栅、平流沉砂池、膜格栅)、生化池B、MBR膜池、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配电间、紫外消毒池。改造建(构)筑物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厂外)、生化池A(原Unitank池)、紫外消毒池、综合楼、水质监测房等,项目总投资为9361.54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辰溪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提标及附属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辰溪县辰阳镇锦岩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改造后总规模3.0万吨/天。其中新建建(构)筑物主要包括预处理(细格栅、平流沉砂池、膜格栅)、生化池B、MBR膜池、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配电间、紫外消毒池。改造建(构)筑物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厂外)、生化池A(原Unitank池)、紫外消毒池、综合楼、水质监测房等。本项目概算总投资9361.54万元,其中EPC总承包费用为5242.86万元,专业设备采购安装费用为3230.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建设期贷款利息)为888.14万元。

1.3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00日历天(具体项目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为准);

1.4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所有后续服务。所有施工设计图纸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对拟建项目的所有子项和分项工程进行工程总承包(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与工程进度安排设备采购,包括电气设备、阀门设备、水泵类设备采购,除此之外的设备列入工艺包设备,由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1.5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国家现行相关文件执行。

1.6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相关要求,需要专项设计的部分还需达到专项设计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及湖南省、怀化市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当按工程总承包的范围,以本次招标的建安工程费为上限进行限额设计,投标人出具的预算必须与设计相匹配,且不超过招标金额。

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主要负责人要求:

2.3.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单独配备,不能兼任设计或施工负责人)。

2.3.2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2.4  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2.5.1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处于有效期内,组成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2.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设计企业和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5.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5.4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授权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企业人员;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R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设计人员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00922日至20200928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R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10261400分,地点为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请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辰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5-5259933

9.其他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合源水务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红星路133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5745816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

联 系 人:王先生、聂先生

电    话:0731-8451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