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城南片区支十一路、支十二路、支十三路、 宏兴路、紫阳路、七里路道路EPC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城南片区支十一路、支十二路、支十三路、宏兴路、紫阳路、七里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隆发改审批〔2019〕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地点隆回县城南片区,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邵阳魏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隆回县城南片区支十一路、支十二路、支十三路、宏兴路、紫阳路、七里路道路EPC项目

2.2建设地点:隆回县城南片区。

2.3建设内容:新建宏兴路全长293.127米,宽30米;新建紫阳路全长739.269米,宽24米;新建七里路全长255.430米,宽24米;新建支十一路全长250.15米,宽15米;新建支十二路全长266.930米,宽15米;新建支十三路全长264.280米,宽15米。以上城市道路除七里路为次干路外,其余道路等级均为支路。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及配套排水管网、供水管网、燃气管道、电力路线等附属工程。

2.4计划工期: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施工图深化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11个月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2.5招标上限值:2889.520358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6招标范围:隆回县城南片区支十一路、支十二路、支十三路、宏兴路、紫阳路、七里路道路EPC项目。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等总承包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

设计:满足国家及现行行业的标准及要求。

工程: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保修要求:符合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现行行业中有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均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能力;

3.2.1、投标人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如联合体投标,须注册在施工投标人单位);

3.4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如联合体投标,须注册在设计投标人单位)。

3.5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最低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5人,即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岗位证书、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3.7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或联合体内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9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平台查询为准。

3.10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管理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最多允许2家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即项目施工负责人)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联合体组成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前确定,且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联合体须达到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要求。

4.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伍拾伍万元整;

5.2缴纳方式:采取银行转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按钮,填写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获取本项目(标段)的子账号,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5.3缴纳时间:2019年12月02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前缴纳并到账,以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止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或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在领取暗标资料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隆回县政府公众信息网、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31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11月06日下午17:00时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同时前往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309室(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以不记名的方式领取暗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10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3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行政中心附属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单位为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出席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隆回县政府公众信息网、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297586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阳魏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隆回县县政府大院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39-888818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309室

联系人:李先生杨女士

电话:0731-84514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