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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智慧融合法庭设备升级项目

发布时间: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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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智慧融合法庭设备升级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智慧融合法庭设备升级项目

原公告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583号

原公告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5-0130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þ采购公告 þ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09:3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5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

  1. 原招标文件内容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中技术部分中产品的先进性第6小点:为确保互联网庭审数据安全,为所投的互联网庭审能力提供支撑的互联网庭审平台通过三级等保测评,并取得备案证书的,计5分。(提供备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为确保互联网庭审数据安全,为所投的互联网庭审能力提供支撑的互联网庭审平台通过三级等保测评,并取得备案证书的,计6分。(提供备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2. 原招标文件内容: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中商务部分中类似业绩:供应商近三年(2022 年至今)具有信息化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计5分,最多计10分,不提供不计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 描件,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供应商近三年(2022 年至今)具有信息化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计7.5分,最多计15分,不提供不计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 描件,否则不计分。)

  3. 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五章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现更正为:详见澄清文件。(以澄清文件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0425

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均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雪峰大道2号

3)联系人:王先生

4)电  话:13319618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华园小区1栋1单元201室

3)联系人:谌女士、夏女士

4)邮  编:418000

5)电  话:1552610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