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纪念品(太阳伞)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3

郴州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纪念品(太阳伞)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郴州市中心血站

2、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纪念品(太阳伞)采购

3、招标代理编号:0623-2475N1116002  

4、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8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

6、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质量保证期限:1.

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þ投标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品目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A02469900

郴州市中心血站无偿献血纪念品(太阳伞)

详见采购需求

10000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1.2投标人资格声明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1.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1.6 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电子投标保函。

1.7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 号要求,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 (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 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2月24日至2024年3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①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分公司(郴州市北湖区五里堆路口与南岭大道交汇处)申领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年3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分公司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人民币伍仟陆佰元整(¥5600.00)。

2、交纳时间:2024年3月15日09 时30分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户交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开户很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银行账号:2000544001

未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方式交纳。

 

八、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年2月24日08 时30分至2024年3月1日17时30分止(5个工作日)。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招标(www.hnbidding.com)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郴州市中心血站

(2)地  址:苏仙区-X091与青年大道交叉口

(3)联系人:女士 

(4)电  话:15115555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北湖区五里堆路口与南岭大道交汇处(郴州烟厂对面)

(3)联系人:胡译丹

(4)邮  编:423000  

(5)郴州分公司电话:0735-2176111 

(6)电子邮箱:2428420468@qq.com